经市公务员局、市检察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9月以后出生);
7.熟悉计算机操作使用,通过汉字速录能力测试,即达到汉字录入每分钟有效字数50字及以上的标准(详见招聘考试政策问答第四条);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
考试报名办法
(一)
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可通过“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