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金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年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6分,且上半年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金山区年下半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查看《招聘简章》。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未就业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需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5.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同时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7.本次招聘中有关“时间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年12月31日。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年11月7日9:00至年11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