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高法发〔〕9号)等文件规定,湖南省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全省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含面向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名),其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8名、铁路运输法院7名、中级人民法院49名、基层人民法院名。
02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35周岁(年10月至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湖南省法院系统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要求为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十)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03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04招聘程序及时间(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网络报名时间为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5日17:00。报名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