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介绍
常州市律师协会于年5月20日成立,在常州市民政局登记,由常州市司法局主管的社会团体。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秘书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应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法律类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中共党员以及有相关律师、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0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于年8月30日前到常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钟楼区尚郡公寓9幢室)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录用稿件、文章等其他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03
考试方式
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含3人),由常州市律师协会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内容主要是政治素质、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采取闭卷测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语言表达和思辨能力。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成绩。
04
考察聘用
市律师协会组成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安排体检。考察、体检合格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待遇参照常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薪酬待遇,按国家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05
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常州市律师协会咨询、
联系人:沈女士
来源:常州市律师协会
编辑:高平(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
本平台不对招聘信息做出任何承诺,相关责任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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