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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最新招聘启事3月12日澎湃在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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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东台市公安局

“监察协作队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职责

“监察协作队员”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主要职责为:协助监委留置措施执行、被留置人员的安全看护、留置场所安全监控等监察协作工作,执行监察协作任务时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监察协作”警务辅助人员男性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前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裸视1.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0米(含)以上。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在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大面积纹身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年3月16日至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东台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综合中队(广场路2号)。2、资格审查。东台市公安局政治处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3、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由东台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视情况而定。

4、体检。根据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5、考察。东台市公安局政治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6、录用。被录用人员在试用期2个月后与东台市公安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月工资元(其中元为考核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东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

东台市公安局

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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