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公安局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海东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海东市公安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海东市公安局监所留置管理支队30名、海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5名、海东市公安局局机关5名。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本公告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0月27日至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海东户籍或海东生源,从海东应征入伍在外服役或在海东服役的退役士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10月27日9:00至10月29日18:00,报名审核时间为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18:00,缴费时间为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23:3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